党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程序三个阶段12个步骤1、要求入党的人,必须向党组织提出申请;2、党组织确定入党积极分子;3、党组织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考察;4、对发展对象进行短期集中培训;5、确定两名正式党员作该同志入党介绍人;6、填写入党志愿书;7、党支部委员会进行审查,并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8、召开支部大会进行讨论,作出决议,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9、上级党组织派专人同申请人谈话,作进一步考察;10、上级党组织审批;11、被批准的预备党员面向党旗进行入党宣誓;12、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向党组织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经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报上级党组织批准,转为正式党员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阶段→履行入党手续阶段→预备党员教育考察转正阶段申请人提出申请党支部上报计划党委或支部组织入党宣誓↓↓↓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材料审查党支部考察写实↓↓↓党支部培养教育党支部征求群众意见预备党员申请转正↓↓↓支委会列为发展对象党支部公示(网上同步公示)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政治审查支部大会讨论通过支委会审查↓↓↓党委短期培训组织员审查谈话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党委讨论审批党委审批↓党支部宣布发展党员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组织发展过程中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16字方针,严格执行党员发展工作的程序,按规定履行入党手续
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程序,在不同时期,随着党的工作重点变化,有着不同的要求(如解放前时期和文化大革命时期),现就当前发展党员工作的一般程序分述如下:一、自愿提出入党申请要求入党的同志自愿向所在单位党组织提出书面申请,申请主要写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和本人主要表现
党组织接到申请后,应派人与申请入党人谈话(一般在十五天内进行谈话),进行入党教育和鼓励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递交入党申请报告一年以上的入党申请人通过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