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现代环境法的演变与形成一汪劲一、人类社会早期有关环境规定的立法概述(一)中国古代自然保护管理的有关规定中国古代的环境保护思想是从对生物资源保护的思想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其产生至少可以上溯到公元前11世纪的西周时期
经过1000年的发展,至秦汉之前,已逐步完善起来
从秦汉以后直至明清时期,这种思想在实践中得到了一定的运用和发展
中国历史上的环境状况,如从先秦算起,经历了良好、第一次恶化(秦、西汉)、相对恢复(东汉至隋)、第二次恶化(唐至元)、严重恶化(明清以后)这么五个发展阶段
并且历史上环境恶化多以森林、植被的破坏为先导,随之带来水土流失、沙漠化、河道决徙、湖泊湮废等一系列变化
这些变化,与历史上的农业生产活动具有密切的相关性
公元前11世纪,西周在颁布《伐崇令》中规定:“毋坏屋,毋填井,毋伐树木,毋动六畜
有不如令者,死无赦”
这些命令本为军事纪律,但是它却包含了生物资源保护的内容
另外,在《礼记·王制》、《礼记·月令》中关于四季打猎的规定和关于十二个月的不同禁令,均为法则
据《韩非子·内储说上》载:“殷之法,刑弃灰于街者”
夏代规定(据《全上古代秦汉三国六朝文》记载,“春三月,山林不登斧斤,以成草木之长;夏三月,川泽不入网略,以成鱼鳖之长”
在1975年由我国考古人员在湖北云梦县睡虎地11号秦墓中,发现了一批秦代竹简,其在《秦律十八种》之中,有一种原题为《田律》的秦简
《田律》的主要内容是有关农业生产的,其中有一部分是关于对生物资源保护的规定
中国学者袁清林认为,《田律》的上述规定,体现了“以时禁发”的原则
显然,先秦萌芽状态的生态学思想和各种保护生物资源的理论,对这些规定是有着深刻影响的
到西汉时期,淮南王刘安邀集门人编撰了《淮南子》,其中《主术训》(卷九)专门总结了先秦关于生产与保护、开发与抚育的基本思想
明清时期,《明律》、《清律》均沿用《唐律》
在自然保护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