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苑中学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过程性考核实施方案一、考核目的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意见》(中发〔2007〕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青少年体育增强青少年体质的实施意见》(京发〔2008〕6号),落实教育部新课程改革规划,北京市决定在初中毕业升学体育考试工作中增加体育过程性考核
旨在以评价引导和督促学生积极参加体育课和课外体育锻炼,养成良好的锻炼习惯,改善身体健康状况,并树立终生体育锻炼意识;同时规范体育教师教学行为,促进其提高和改进教学实践的能力水平,有效提高体育课堂教学质量,确保《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的有效实施
二、考核对象北苑中学初中学段的所有学生
2009年9月1日以后新入学学生的过程性考核时间为:初一年级至初三年级上学期,共5个学期,初三年级下学期不再进行过程性考核;2009年9月1日新升入初二年级的学生,其初二和初三年级各学期均须进行过程性考核;2009年9月1日新升入初三年级的学生,其初三年级两个学期必须进行过程性考核
三、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一)成立北苑中学初中体育过程性考核领导小组,负责制定考核方案和学校成绩上报审核
组长:代宝钢副组长:侯秀玲、张春荣、魏子漪组员:杨超、周磊、杜洋(二)教学处审核学校学生各项考核成绩及考勤,并上报的毕业生过程性考核结果,审核确认后计入学生体育考试总分
(三)学校教学处、德育处有关人员组成检查小组,对学校过程性考核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确保考核工作的公开、公正、公平
(五)设立举报电话(84924680)和信箱,接受家长和学生的投诉并给予及时核实
对于过程性考核中的违纪行为要及时纠正并追究责任
(五)根据《朝阳区初中体育过程性考核方案》中过程性考核评价内容、标准、办法,实施
新学年开始前,体育教师根据《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制定和完善学年体育教学计划、学期教学计划、单元教学计划和课时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