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如何对党支部工作进行领导、提供保障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指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章要求,既弘扬支部建在连上的光荣传统,又体现基层创造的新做法新经验,对党支部工作作出全面规范,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
从12月21日起,党建网微平台陆续推出《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的主要内容,供各位党员干部学习体会,并认真贯彻落实
今天,我们一起来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关于领导和保障的内容
(一)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各级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带头建立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带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发现和解决问题,总结推广经验
(二)党委组织部门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
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基层党委一般应当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纳入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三)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四)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
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进行约谈
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第1页共2页(五)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
增强村、社区党支部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