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机关、服务群众实践活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改进政法系统干部工作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在政法系统开展走出机关、服务群众实践活动
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通过开展专项实践活动,使全社会全面了解和关注关心政法工作,使政法干警全面了解和体察民情,使社会公众进一步提升对政法部门和政法干警形象的满意度
二、活动时间从7月9日开始到年底止
三、活动内容及措施(一)社会服务1、向社会报告工作
报告工作对象:政法系统各部门领导班子,派出所、法庭、司法所、交警中队、乡镇综治办负责人,涉及社会服务的政法系统各部门内设机构负责人
报告内容:(1)每月工作开展情况;(2)治安防控、受案程序、法律法规等方面的知识
报告方式:(1)政法各部门主要负责人每月通过县电视台、广播电台向社会报告一次工作;(2)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交警中队负责人每月在辖区乡镇各种会议上报告一次工作或在走访群众、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时向群众报告工作;(3)承担社会服务职能的内设机构负责人每月在开展管理服务工作时向工作(服务)对象报告一次工作情况;(4)从事民事立案审判、民事行政检察、法律服务和承担各种调解工作的部门负责人每月组织一次回访当事人活动;(5)从事机关管理的单位负责人每月到白沙镇及各社区开展一次社会治安整治、矛盾纠纷调处、执行案件等活动
2、走出机关开门评警
(1)走向街头现场办公
7月15日起,各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主要内设机构负责人走向街头现场办公,向社会报告工作、解答群众咨询、受理群众投诉和服务要求
(2)向社会公开承诺
县委政法委统一印制了《政法系统社会服务公开承诺书》,相关部门在街头现场办公时要给第1页共3页群众分发承诺书;派出所、司法所、基层法庭、交警大队、治安大队、人口管理大队、控申科、立案庭、基层工作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及乡镇综治办等单位要向群众和工作(服务)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