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7页【发布单位】浙江省【发布文号】-----------【发布日期】2007-12-27【生效日期】2008-04-01【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浙江省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2005年1月13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07年12月27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关于修改〈浙江省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的决定》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包括高速公路)的公路路政管理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公路路政管理,是指为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依法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的行政行为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
第2页共17页第1页共17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7页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所属公路管理机构负责具体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各级公安、建设、规划、国土资源、水利、工商、环境保护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以及公路沿线乡镇人民政府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公路路政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公路管理机构应当认真履行职责,依法做好公路保护工作,逐步完善公路服务设施,提高公路服务和管理水平,保证公路经常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公路的建设和养护应当符合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和公路养护技术规范
第五条公路路政管理经费列入公路养路费、客货运附加费收支预算
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