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地方税务局文件淄地税发[2007]42号————————————————————————————————淄博市地方税务局发票内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发票内部管理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以及总局、省局有关发票管理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全市地方税务系统的发票内部管理均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发票管理人员职责第三条全市地方税务系统发票管理工作,由各级征收管理部门负责
第四条区(县)局征收管理科应指定专人负责发票管第2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2页理工作(高新区分局、市直各征收分局由负责征收管理工作的相应科室具体负责,下同)
基层征收分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应配备专人负责发票管理,并向市局、区(县)局征收管理科备案
第五条市局征收管理科发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一)负责起草本市发票管理的各项规定;(二)负责监督管理发票准印企业严格遵守发票印制、防伪专用品管理等各项规定;(三)负责监制、验收、审核、保管、发售、缴销和核销发票;(四)负责组织全市发票检查,参与发票违法举报案件的查处;(五)负责建立发票内部管理档案;(六)负责宣传解释发票管理法规、规章,接受发票业务咨询;(七)负责发票真伪鉴定工作;(八)负责发票其他管理工作
第六条区(县)局、基层征收分局(税务所、办税服务厅)发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一)负责保管、审核、发售、缴销、核销发票;(二)负责用票单位和个人申请印制、领购、使用、保第3页共12页第2页共1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2页管、缴销发票等有关资料的受理、传递、保管等;(三)负责登记发票账簿,填报各类发票报表;(四)负责组织本辖区内发票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