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建筑工地防洪应急预案一、组织机构温州市建筑工地防洪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防洪指挥部)受温州市人民政府防汛防旱指挥部统一领导
防洪指挥部由市建设局局长陆光中担任总指挥,副局长陈高鲁担任副指挥,副局长戚永根担任后勤保障组组长,驻局纪检组长陈俊担任综合统计组组长,总工程师杨毅担任技术指导组组长,建筑业处长朱剑忠担任抢险救灾组组长
下设办公室,市建管处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为成员单位
防洪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建管处,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88896119、88824595,传真:88824593
二、汛情等级和应对措施根据《温州市防洪预案》关于汛情分级(汛情分级见附表一)规定,汛情分为一般汛情、较大汛情、重大汛情,防洪指挥部和有关单位须按规定及时采取措施,开展防台防洪工作
(一)分级响应建筑工地防洪应急按等级实行分级响应
1、发生一般汛情(Ⅲ级),由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应急响应,市管工程由施工总承包单位自行启动应急响应
(1)防洪指挥部办公室向负责日常工作的副指挥汇报台风、洪涝灾害情况;(2)防洪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加强值班;(3)防洪指挥部将市防汛办的台风、洪灾通报及时传达到各成员单位;(4)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部门防洪应急预案,做好防御台风、洪灾的宣传工作、检查工作、准备工作;(5)各成员单位将检查情况、发现的问题及时报告防洪指挥部
2、发生较大汛情(Ⅱ级),事发地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管工程总承包单位上报温州市建设局,温州市建设局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在市建设局防洪指挥部领导小组和专业抢险力量到达现场前,事发地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市本级工程总承包单位应立即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
(1)防洪指挥部办公室向副指挥汇报台风、洪灾情况,副指挥向指挥报告;(2)指挥、副指挥、各组组长、办公室主任进岗到位,召开防台防洪分析会,部署防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