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9页深圳市自主创新信用再担保体系章程(V1
0)二零零九年一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深圳市中小企业信用再担保体系的运作行为,维护再担保体系成员单位以及再担保分保后的受保企业(以下简称受保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章程
第2页共9页第1页共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9页第二条再担保中心是经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事业法人机构,自主经营,自收自支,自负盈亏
市财政局对再担保中心进行业务指导与监管,并实行再担保风险补偿制度
第三条再担保体系宗旨是:通过为再担保体系内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以下简称担保机构)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以下简称担保业务)提供再担保服务,分散担保业务风险,增进担保机构信用,进而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快速发展
第二章经营原则与范围第四条在保证再担保资金安全运行的前提下,依照国家产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为符合再担保中心再担保条件的担保业务提供信用再担保,以安全性、合法性、有效性为基本准则,坚持政策性主导、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稳健经营、风险可控、产业倾斜的经营原则
第五条经营范围:(一)为再担保体系内成员单位提供信用再担保服务;(二)为再担保体系成员单位提供其他配套中介服务;(三)受托管理政府认购的再担保保证金及其他资金;(四)管理再担保资金
第三章参加与退出第六条再担保体系由市财政、担保机构和贷款协作银行通过保证金认购方式组建
只有认购单位才能作为再担保体系成员单位,获得再担保业务支持和政府再担保风险补偿,并自动成为再担保体系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成员,依认购比例行使相应权利
保证金为10亿元人民币,每份500万元,其中市财政认购60%,其余由各担保机构和协作银行认购;中心成立后,可以追加认购或新增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