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博康数码科技有限公司研发部门管理规定草案1产品研发产品研发必须经过立项、设计、实现、测试、发布几个阶段
1立项小型研发项目(工作量小于等于6人周,投入资金小于等于1万元的研发项目)立项必须具备项目计划报告,经公司技术负责人签字同意,报公司执行总裁批准立项
非小型研发项目必须具备项目计划报告、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由项目发起人邀请公司技术、财务、市场三方代表讨论通过后,由三方负责人或者授权人签字同意,报公司执行总裁批准立项
签字传真有效
在已经签定销售、工程合同的项目中发生的研发,作为合同项目研发,不再单独立项
项目只有立项后才允许发生费用
项目立项后应获得一个唯一的研发编号,费用报销、研发领料时使用此编号作为物流控制和财务核算的依据
项目计划报告必须说明项目名称,目标,发起人,负责人,设计、研发、测试承担者,设计、研发、测试的工期计划,项目预算等内容
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必须说明项目名称,市场调研情况,销售预测,技术现状和实现途径等内容
2设计立项后,项目进入设计阶段
设计阶段由设计承担人完成技术设计报告、测试计划报告,修改得到切实可行、与技术设计报告和测试计划报告相吻合的项目计划报告
由项目负责人负责邀请研发部门技术负责人,设计、研发工程师,共同评审通过
没有通过设计评审的项目,必须重新进行技术设计
技术设计报告应说明项目名称,研发系统或设备的需求,研发系统或设备的总体功能,系统或设备功能模块划分,工期在6人周以上的项目必须列出阶段性成果和验证方法
阶段性成果的工作量不超过4人周
测试计划报告应说明项目名称,产品功能,测试项目,测试条件,测试方法,测试工期和时间计划等内容
3实现设计评审通过后,项目进入实现阶段
研发人员必须在实现过程中书写相关文档
文档必须有电子形式
软件实现文档应包括软件功能性说明文档,源代码说明文档
硬件实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