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综合素质测评表系专业班学生姓名:_学号:指标体系自评分班评分系评分思想道德素质(含心理素质)基本分基本达到《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的要求,自信开朗、未受校纪处分的可得60分,根据平常表现可分为若干个等级如:100、90、80、70进行评分
思想政治及道德品质方面表现加分(最高累计100分)积极参加党、团组织生活、班会活动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缺席,可获20分,可根据表现评分宿舍卫生每学期检查总平均分在90分以上,每人记10分;80—89分,每人记8分;70—79分,每人记7分;60—69分,每人记6分,低于60分者,每人计3分
按时缴纳本学年学费、住宿费、水电费者,计10分上交入党申请书可加5分,参加党校学习,取得结业证,列为入党积极分子者,可加10分,入党成为预备党员或转正成为正式党员可加15分(只取最高分)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好人好事、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行为者加5分,表现突出,受系部表彰者或系部通报表扬者加10分,受学校表彰者加15分,受省级表彰者加20分积极参加服务性的公益活动(如志愿者、义务献血等),态度积极,可加5分
(提供相关证明)本学年被学院评为“文明宿舍”、“优秀宿舍”等相关荣誉者,每次每人计10分,被系部评为“文明宿舍”、“优秀宿舍”等相关荣誉者,每次每人计6分,若多次累计最高不超过10分
测评年度获得国家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者可获得20分
获得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者可获得15分,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者可获得10分
系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者可获得8分
社团级优秀干部、优秀会员优秀干事等荣誉称号者可获的5分
经考核合格的学生干部按下列标准得分:(若挂科所得分数减半)测评年度担任党支部书记、团总支副书记、系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