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2011年度项目申报指南一、资助对象及申报管理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专项用于扶持我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政府性基金,资助对象是我市各级宣传文化系统单位及社会其他宣传文化组织、机构或个人
申报资助,按如下归口进行初审:归口初审单位主管单位申报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宣传部各处室、市委讲师团、深圳市新闻影视中心、广电集团、报业集团(创意文化中心)、出版发行集团、记协、网协其他其他非宣传文化系统单位市文体旅游局市文体旅游局各处室、直属事业单位、归口业务主管的企事业单位、社会民办文艺团体其他所申报项目需经文体旅游局前置审批的社会其他组织市文联市文联各直属及挂靠协会其他社会其他文化类协会、艺术家个人市社科联(社科类项目)市社科联直属各学会其他各成员单位或社会其他社科研究机构各区委宣传部各区委宣传部区一级宣传文化系统单位其他区一级非宣传文化系统单位及个人项目申报实行网上申报,具体申报方法详见《深圳市宣传文化事业发展专项基金2011年度项目网上申报流程说明》网址:http://www
第3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11页二、资助范围基金接受以下几个方面的资助申请:(一)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根据我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所开展的哲学社会科学理论研究
包括:理论课题研究、理论宣传宣讲活动、学术会议、学术著作出版及电视政论片等
尤其是有关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十二五重大战略研究,深圳创新型、智慧型、力量型城市主流文化发展,深圳学派建设等主题的理论课题研究
(二)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性的精神文化需求,艺术上精益求精并富有创新性的文艺精品力作和文学艺术活动
包括:文学、美术、音乐、歌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