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4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48页附件湖北浠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湖北浠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行的组织和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以下简称《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行注册名称:湖北浠水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浠水农村商业银行)英文名称:HubeiXishuiRuralCommercialBankCompanyLimited(简称:XishuiRuralCommercialBank)法定地址:湖北省浠水县清泉镇车站大道302号邮政编码:438200第三条董事长为本行的法定代表人
第四条本行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由境内自然人、企业法人和其它经济组织共同以发起人方式设立的股份制地方性金融机构
本行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股东入股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资产独立承担第2页共48页第1页共4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8页民事责任;本行财产、合法权益及依法经营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非法干涉
本行股东按照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本行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行实行一级法人体制
本行根据业务发展需要,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依法设立分支机构,对分支机构根据需要实行扁平化模式管理;根据业务经营管理的需要,本行可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和内部管理机构
本行各分支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在本行授权范围内依法开展业务活动,其民事责任由本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