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9页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目录部门序号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文件备注外办1护照费价费字〔1992〕198号,计价格〔1999〕466号(1)护照50元/本(2)护照加急申请护照者要求加急办理的,在第1个工作日内或立等即取护照的,每本加收40元加急费;在第2个工作日内取护照的,每本加收25元加急费
2签证、认证代办费(1)因公出国外国签证代办费(限于国家机关)1、在北京代办外国签证:160元/本,每增加一国签证100元;2、在上海代办外国签证:100元/本,每增加一国签证80元
计价格〔1999〕466号,〔1993〕浙价发102号(2)外国使领馆认证代办费(限于国家机关)1、在北京代办认证:380元/本,一次办理两份以上的每增加一本70元;2、在上海代办认证:80元/本
浙财综字〔2006〕136号3领事认证费计价格〔1999〕466号(1)商业文件认证费100元/份(2)民事类证书50元/证(3)认证加急费50元/证(份)第1个工作日内或立等即取认证证书4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本费及签注费财综〔2004〕14号(1)《往来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通行证》工本费每证45元第2页共29页第1页共29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9页(2年有效期)(2)前往香港或澳门一次有效签注每件20元(3)前往香港或澳门一年内多次有效签注每件100元物价5行政事业收费年审费详见文件
省级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验审工作经费从2004年起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不再向验审单位收取年审费〔1993〕财综70号、浙价费〔1993〕21号、浙价调〔2004〕26号、浙财综字〔2004〕8号年审经费由财政预算安排的不收费司法35公证费(限于行政机关)详见文件财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