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初稿)附件1第2页共4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40页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基本制度与措施第三章海洋特殊地理条件保护区(重点保护区)管理第四章海洋资源合理利用区(适度利用区)管理第五章海洋生态与景观保护区(生态与资源恢复区)和海洋资源特殊利用保护区(预留区)管理第六章海洋特别保护区海岛管理第七章罚则第3页共40页第2页共4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40页第八章附则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保护和恢复特定海洋区域的生态系统及其功能,维护国家主权和权益,科学、合理利用海洋资源,促进海洋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第4页共40页第3页共40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4页共40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海洋特别保护区,是指具有特殊地理条件、生态系统、生物与非生物资源及满足海洋资源利用特殊要求,需要采取有效保护措施和科学利用方式予以特殊管理的区域
第三条(适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及管辖的其他海域内建立、建设、管理海洋特别保护区,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体制)国务院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监督管理,并负责组织领海以外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立
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海洋特别保护区的建设与管理
第五条(原则)海洋特别保护区实行海洋保护与利用并重,坚持科学、合理利用海洋资源的方针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资源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第六条(政府)国家保障和推动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促进对海洋特别保护区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应用
沿海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切实履行海洋生态系统保护职责,保证对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的投入,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