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河流域重点治理规划前言渭河是黄河的第一大支流,涉及甘肃、宁夏、陕西三省(自治区),从西至东横贯富饶的关中平原
渭河流域在黄河治理开发中占有重要地位,同时,作为西北经济发达地区,在区域经济发展和西部大开发中也具有重要作用和战略意义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1960年三门峡水利枢纽建成并采取蓄水运用,致使渭河下游河道淤积,产生了较为严重的防洪问题以后,在不断对三门峡水库改建的同时,开展了对渭河下游的治理
1990年以后,来水来沙条件发生变化,渭河下游防洪问题更加突出,为此,进一步加强了渭河下游防洪工程和库区返迁移民防洪保安等工程的建设
经过多年的综合治理和防护建设,初步建立了由干、支流堤防与河道整治工程组成的防洪工程体系,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了库区及渭河下游的防洪条件,促进了流域内经济社会发展
然而,渭河的治理开发与三门峡水库的影响和流域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还不相适应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渭河流域尤其是中下游地区出现了防洪形势严峻、水资源短缺、水污染加剧和水土流失治理缓慢等问题,迫切需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加快流域综合治理
渭河治理受到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和有关专家及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
2001年12月,中央领导作出重要批示:“渭河1综合治理要列入重要议程,首先要充分论证,做好规划”
为贯彻中央领导批示精神,根据水利部的统一安排,2002年5月,由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牵头,成立了由水利部有关司局和流域内甘肃、宁夏、陕西三省(自治区)参加的渭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协调领导小组及规划编制组,开展了渭河流域综合治理规划编制工作
在规划编制过程中,采取开放式工作和联合集中办公,多次进行了现场查勘、调研和征求各方意见;规划协调领导小组于2002年5月、8月和2003年7月分别在郑州、西安召开了三次工作会议,研究解决规划编制工作中的问题,征求甘肃、宁夏、陕西三省(自治区)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