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结核病防治应急处置预案卫卫疾控〔2011〕1号为了有效控制结核病在我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发生、流行,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卫生部、教育部《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试行)》(卫办疾控发"2010"133号)、卫生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9]53号)和《XX市结核病防治管理办法》,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各级各类学校的结核病防治工作在卫生、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接受结核病防治专业机构的业务指导,实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归口管理”的方针
二、组织领导各级各类学校应建立由主管卫生工作的副校长任组长的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在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各项结核病防治工作
在学校发生结核病疫情时,市结核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即为结核病疫情应急处置小组,结核病疫情应急处置小组责成市疾控中心结核1/5病防治科组织技术力量开展结核病疫情应急处置工作
三、防范措施1、加强学校结核病健康教育工作,普及结核病防治知识,增强结核病防病意识,保障师生健康
采取多种形式如:选择主题班会、观看宣传光盘、专题讲座、国旗下讲话、知识竞赛、写观后感、作文比赛、黑板报、橱窗等形式开展宣传活动,也可根据本校特点,开展具有特色的结核病健康教育活动
以提高广大师生结核病防治知识知晓率
2、在每学期开学后,组织学生对学校的环境尤其是教学区、生活区、食堂、厕所等重点区域进行全面、彻底的清扫
学校第1页共4页教室、宿舍等人员集中的场所应进行空气消毒;并经常开窗保持场所内空气流通,以保证室内“微小气候”符合卫生要求,预防呼吸道传染病的发生
3、及时发现可疑肺结核病人
对有咳嗽超过两周或痰中带血或低热、盗汗的学生应高度怀疑其结核病的可能,应立即动员其到结核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