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共驻共建实施方案(办字〔2009〕28号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文件)为引导驻社区单位积极开展社区共驻共建工作,充分发挥社区内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推动社区建设工作全面开展,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与社区之间实施共驻共建,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树立共驻共建、资源共享理念,建立完善的共建组织体系和协调有序的共建工作机制,最大限度地实现人力、物力、财力和其他社会资源的优化整合利用,增强驻社区单位、社区各类组织和社区全体成员的社区意识、参与意识、公共服务意识,营造“社区事务共商、社区资源共享、社区家园共建”的良好氛围,努力推进和谐社区建设,为构建和谐日照做出应有贡献
二、共建内容所有驻社区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不分级别与隶属关系,都要与所在社区建立共建关系,参与社区建设、管理和服务,开展共驻共建活动
(一)实行党建工作联创
驻社区单位要把共驻共建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与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活动;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帮助、指导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
经济上有条件的,要支持社区搞好基础设施建设,改善社区的办公和服务条件;人才上有优势的,要帮助社区开展党员教育活动和居民文体活动,开辟社区教育基地;活动场所便利的,要向社区开放,为社区开展各种活动提供方便
要建立党员共管机制,支持单位在职党员“八小时内服务单位,八小时外奉献社区”,积极参加社区建设和社区志愿者服务活动
(二)实行思想工作联做
以提高社区居民素质为重点,驻社区单位与社区组织相互配合,共同做好社区居民的思想政治工作,营造健康向上、文明进步、团结协作的氛围;立足社区和各单位实际,认真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共同第1页共5页创造健康、文明、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和有利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舆论导向、价值观念、道德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