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实施办法2篇党员干部谈话提醒实施办法1根据中央关于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部署,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要求谈话提醒是推动基层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干部队伍监督管理,正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的有效手段
谈话提醒分谈心谈话、廉政谈话、组织约谈和诫勉谈话等形式,采取个别谈话或集体谈话的方式进行
科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实际,针对日常工作中掌握的情况,对自己职责范围内的干部及时进行谈话提醒
谈话要从关心干部的角度出发,达到改进工作,推动事业发展的目的
谈话要有针对性,指出问题,分析原因,直指问题本质,提出具体要求;要讲究方式方法,防止简单粗暴、激化矛盾;要坚持以人为本,与人为善,真诚沟通,讲求实效
二、提醒谈话提醒谈话由党员所在党组织负责人或干部的分管领导进行
党员干部出现以下情况时要及时进行谈话提醒:1
较长时间外出学习考察、参加培训、出国出境等离开单位前;2
组织考核评比、评审立项、岗位聘任、评优评先、组织发展、考试录取、基建修缮、招投标等工作时;3
干部职务或岗位调整变化时;4
个人或家庭遭遇重大变故,思想情绪波动较大时;5
重大节日、假期或有婚丧喜庆事宜时;6
出现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或群众有议论、反映时;7
酝酿出台涉及面较大的改革举措或规章制度,或组织执行涉及干部群众权益的改革措施时;8
民主测评群众意见较大,反映问题比较集中时;9
上级组织颁布禁令,或组织落实上级工作部署时;第1页共6页10
组织上认为需要提醒、告诫或需本人做出说明的其他问题
三、廉政谈话班子成员集体廉政谈话由党组书记进行,社办公室负责人参加
社领导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股室的中层干部每年进行一次廉政谈话
其他党员干部由各股室主要负责同志进行廉政谈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