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积分制实施方案入党积极分子“积分制”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创新入党积极分子教育管理方式,切实增强入党积极分子的党性意识,保证新发展党员质量,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经局党支部研究,决定在党支部推行入党积极分子积分制管理,以分数量化的形式对经考评筛选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对象进行能力素质及平时表现等各方面的考察和评估,严把党员发展的第一关口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通过实行入党积极分子积分制管理,实现入党积极分子日常管理的精细化、科学化、规范化,打造示范带动、奖优罚劣、动态管理新平台,切实提升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整体社会影响力
二、适用对象(一)积分制管理对象
经党支部考评筛选后,被列入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年度发展计划的入党申请人
(二)积分对象筛选程序
为保证入党积极分子队伍质量,提高入党积极分子整体素质,在确定年度发展计划的入党积极分子时,实行“一推一评一考”制度
入党积极分子必须经过7名以上党员和群众代表联名推荐;12
通过党支部支委会或党员民主大会民主评议的方式,对经过推荐产生的入党积极分子初步人选按照不低于80%的比例进行择优选择;3
对民主评选出的人选要统一组织开展党的基本知识培训和闭卷考试,未参加培训或考试成绩在80分以下者一律不得列入党组织年度发展计划
经过考评筛选获党支部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对象,列入党支部年度发展计划,并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时起实行积分第1页共3页制管理
三、内容及方法入党积极分子积分制管理主要包括量化分值、积分登记、积分运用三方面内容,具体内容如下:(一)量化分值
入党积极分子积分制实行“百分制”计分办法,建立4个一级指标,25个二级评分标准的“伞状”积分体系
包括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