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理整顿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工作实施方案
为从严从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维护正常的建设用地管理秩序,确保国家宏观调控政策的落实和耕地保护目标的实现,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号)和省厅《转发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的通知》(鲁国土资发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坚决制止“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土资发号)精神,贯彻严而又严的土地政策,坚持科学的发展观,集约高效利用土地,从严从紧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坚决制止“以租代征”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组织领导这次清理整顿活动,在市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行
市国土资源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的集中清理整顿办公室,办公室下设清查组、处理意见组、完善手续组三个工作组
清查组主要负责对“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进行清查摸底,制作调查材料
处理意见组负责对全市范围内清查出的“以租代征”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拟定处理意见并依法做出处理
完善手续组对已经处理到位、需补办用地手续的建设项目用地按最高标准缴纳各项规费后,完善用地手续
三、工作步骤和(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时间安排清理整顿工作自月日开始至月日基本结束,按照集中清查、研究处理、完善手续三个阶段进行
(一)集中清查阶段(月日至月日)各分局对所辖区域的各类农村项目建设用地,特别是对“以租代征”项目用地的性质、面积、时间、用途等情况逐宗查清,形成调查材料并登记造册
各分局将清查登记台账于月第1页共3页日前报清查组
(二)研究处理阶段(月日至月日)对清理出的“以租代征”项目用地,根据其性质、用途,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分别拿出处理意见或处理决定,并依据法定程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