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局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的实施方案一、简化行政审批,提高工作效率第一条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
凡不符合《行政许可法》设定要求的许可事项一律取消
严格按照县政府公布的许可事项目录和法律法规规定的许可事项实施行政许可
第二条严格规范行政审批的各项工作程序,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
各交通窗口要充分发挥服务职能,行政审批各项程序要严格按照规定的“一口对外、一门受理、一次告知、一站办公、一地办结”要求运作执行,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第三条实行行政许可限时办结制
对程序简便、申报材料齐全,符合政策规定的,可以当场办结的事项,实行即收即办,直接办理;对程序、条件等相对复杂,不能当场办结的事项,要公开承诺办结时限,并且必须在承诺时限内作出决定
超过承诺时限没有明确答复的,将追究审批部门不作为的责任
对道路运输经营业户的设立、变更(合并、分立、补证)、及停、歇业早请,符合条件的,20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需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的,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上报
对符合规定条件的新增、更新、过户营运车辆的申请,受理并经核准后随时办理《道路运输证》;对新增办理车辆技术等级签章的,随时办结;对办理缴费、报停、二保单签章、建档业务的,受理后符合条件的单项业务即时办结
汽车驾驶员培训考核合格者,20个工作日内领取《从业资格证》
对群众举报或投诉,及时进行核准,认真处理,3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
对符合条件的养路费免费申请,10个工作日内办结,通过调查不符合条件或有异议的,七日内给予答复
第四条实行工作无缺位制度
局机关各科室及局属各单位都要建立“工作日全日对外办公、工作人员无缺位、业务工作不间断”为核心内容的工作制度
在国家规定的工作日和本部门承诺对外办公的工作日必须有人在岗,若因故不在时必须由熟悉业务并行使同等职权的其他人员负责处理各项业务,不得以任何理由出现业务间断或拒绝、推诿、扯皮等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