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庆油田教育中心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实施方案选拔领导干部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不断加快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步伐,优化领导班子结构,根据《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公开选拔党政领导干部工作暂行规定》,经县委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拔一批副科级领导干部
现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原则本次公开选拔的指导思想是
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选人用人机制,营造风清气正的用人环境,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确保把政治素质好、组织协调能力强、年轻有为、群众公认度高的优秀干部选拔充实到领导岗位上来
公开选拔坚持以下原则:(一)党管干部原则;(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原则;(三)群众公认、注重实绩原则;(四)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五)民主集中制原则;(六)依法办事原则
二、公选职位及名额本次公开选拔职位分为三类,共22个
(一)乡镇政务类领导岗位(3个)乡镇副乡镇长3个(二)乡镇党务类领导岗位(3个)乡镇党委委员3个(三)县直公务员(参照)副科级领导岗位(16个)县人大农工委副主任,县政协三胞委副主任,县编办副主第1页共5页任,安监局副局长,司法局副局长,宗教局副局长,粮食局副局长,市政局副局长,县法制办副主任,人防办副主任,县供销社副主任,移民办副主任,科协副主席,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组长,计生委纪检组长,水利局纪检组长
选拔后职位由县委统一调配
三、选拔范围XX县区县属行政、事业单位在职在编的干部(不含聘任制干部)和目前在岗且任职满3年以上的市聘大学生村干部
大学生村干部仅限于报考乡镇党务类职位
四、条件和资格具备《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所规定的基本条件,年龄在38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