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最终定稿]XX省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工程质量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国民经济投资效益、建筑业可持续发展
为规范建筑市场秩序,有效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要求,结合深化我省《工程质量和队伍素质“双提升”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两年治理行动,规范建筑市场秩序,落实工程建设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多发势头,健全工程质量监督机制,进一步发挥工程监理作用,促进建筑产业现代化快速发展,提高建筑从业人员素质,建立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使全省工程质量总体水平得到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任务(一)全面落实五方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1
明确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
按照《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质〔2014〕124号)规定,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设计使用年限内,承担相应的质量终身责任
凡履职不到-12经理质量安全责任十项规定》规定,结合我省工程质量安全动态监管信息系统完善,给予扣分、罚款、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行政处理、处罚和相应行政处分,并建立责任主体“黑名单”制度,及时公布不良行为和处罚信息
(二)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行为1
加强工程招标投标监管
出台贯彻《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实施意见,第1页共5页明确招标人设置不合理招投标条件的具体情形
各级招投标监管部门要强化招标文件备案审查,严禁招标人以提供差异信息、限定区域和业绩等形式排斥或限制潜在投标人投标,依法严肃查处规避招标、围标串标、弄虚作假的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加大违法行为查处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