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治区十届一次会议重点提案办理座谈会的办理方案密政办字"2012"9号XX县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和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各承办单位:县第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交由县政府研究办理的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以下简称“建议和提案”)共129件,其中建议89件,提案40件
为认真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时限要求请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做好“建议和提案”的办理工作,务必于2012年6月18日前,将代表或委员签署意见的办理报告一式三份、“建议和提案”原件及县政府领导批示件一并报县政府督查室(县政府2号楼307室)
1二、工作要求(一)加强学习,提高认识
“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是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认真做好“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对于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增强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提高政府工作水平,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各承办单位要切实提高认识,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XX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条例》、《XX省人民政府办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意见和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提案办法》、《政协XX省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等法规和文件,做到依法依规、规范有序的办理“建议和提案”
(二)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各承办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要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办公室综合协调的办理工作机制
第1页共5页着力加强对办理工作统筹协调、审核把关、督促检查等环节的管理,扎实有效推进办理工作
对于涉及重大疑难问题的,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要亲自办理、答复,并力争在办理工作中有新突破
(三)加强协办,审慎调整
“建议和提案”由两个(含)以上单位办理的,主办单位要主动牵头,积极协调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