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城商品住宅集中交房作业指引规章制度管理文件发布部门集团工程管理中心版本号页数9生效日期2013-9-1商品住宅集中交房作业流程图交付准备阶段交付阶段交付后项目工程部物业公司支持文件相关专业部门交付风险自查召开交房启动会交房协调会(汇总交付风险问题,并讨论形成解决方案)成立交房风险检查小组实施整改按时间节点,完成相关证照办理、物料准备等工作整改效果满足交付条件Y集中交付现场管理执行交付催告完成《交付总结报告》客户代办产证YN交付风险自查牵头组织联合验房N组织落实交付后集中整改客户认可整改完毕完成每日《交付快报》1
目的组织相关资源,完成交房准备,使房屋交房工作顺利进行,并提高客户在此环节的感受和体验,持续提高交房满意度
适用范围适用于阳光城集团开发并负责集中交付的商品住宅项目交房前3个月至交房后6个月
术语和定义3
交房:本指引中的“交房”是指开发商把已竣工,并通过政府相关部门验收的,符合《预售/出售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条件的房屋,通过合同约定的形式,交给业主使用
催告:指对已符合交房条件但无正当理由而未及时办理交房手续的业主,再次发出交房通知的过程
项目交房牵头人为项目第一负责人,负责组织安排项目交房全过程
项目工程部、相关专业部门、物业公司,具体职责如下:4
项目工程部4
进行交房风险自查,汇总工程类交房风险问题,制定并实施整改措施,并对整改效果负责;4
负责召集交房启动会议,牵头组织交房前风险检查;4
负责形成《交房工作计划表》;4
牵头组织联合验房;4
负责电梯轿厢的保护和装饰,电梯厅地面的保护;负责交房现场的装修;4
工程资料移交给物业公司;4
交房现场参与客户答疑;4
组织并管理交房现场的紧急维修队伍;4
组织落实交房后的集中整改工作;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