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南师范学院文件师院发〔2010〕9号关于印发《赣南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各单位、各部门:经研究,现将《赣南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实施意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执行
赣南师范学院二○一○年六月三日赣南师范学院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实施意见(试行)为了更好地适应基础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切实落实师范类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科学、规范、系统地培养师范生的教师职业技能,进一步提高我校教师教育的专业化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强化教师教育特色,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对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与考核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根据国家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师范学校学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大纲》(试行)及《中小学教师教育技术技能标准(试行)》等文件精神,按照学校“厚基础、宽口径、高素质、强适应”的人才培养总体要求,以培养师范生职业道德、教师素养和教育教学能力为核心,对师范类专业学生开展有目的、有计划、系统性的职业技能训练,夯实师范生从事中小学教学的思想和业务基础,进一步提升师范生教育质量,打造学校教师教育品牌
二、基本原则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的形成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它的形成须以教育教学实践活动为中介
在师范生教师职业技能训练和考核中主要应遵循以下原则:1、全程(师范生从入学到毕业)、全面(根据基础教育需要和改革发展趋势全方位训练)、全体(关注全体师范生,注重整体效果)的原则
2、理论学习与实际训练相结合原则
以理论课程学习为先导,以课内外训练为重点,理论学习和实际训练紧密结合
3、技能训练和达标考核有机结合原则
将集中指导与自主训练相结合、统一要求与专业实际相结合,实行目标管理、分阶段考核、统一评价
4、目标引领与任务驱动相结合原则
进一步细化和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