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报考核与管理资料汇编农作物病虫测报是植保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各级领导指挥农业生产决策防治的重要依据,是不可代替的基础工作
为了让各重点测报站(以下简称重点站)、全国区域站及站内测报人员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监测任务和监测质量要求,我站将川农牧函(1996)第17号《四川省农作物病虫测报重点站管理办法》、川农业函(2002)第012号《关于调整重点测报站考核办法的通知》、川农业函(2004)第555号《四川省农作物病虫测报员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川农业函(2006)第07号《关于调整我省重点测报站监测站点及监测对象的函》的内容进行整理,并结合目前工作情况汇编出本测报考核与管理资料,用于指导各重点站、全国区域站测报工作的开展
一、重点站设置1、在全省农业区,根据作物种类、自然生态类型及病虫时空分布规律特点,划分为川西北、川中、川东、川南和西南山地
主要以迁飞性害虫和流行病害为靶子病虫,布局完善67个重点区域测报站
其中:川西一八个、川北8个,川西高原4个,主要监测对象:小麦赤霉病、小麦条锈病、油菜菌核病、稻瘟病等;川中一三个,主要监测对象棉花害虫、小麦条锈病、麦蚜等;川东11个,主要监测对象:稻飞虱、稻纵卷叶冥、小麦条锈病、小麦白粉病等;川南9个,主要监测对象:稻飞虱、稻瘟病等;川西南山地4个,主要监测对象:稻飞虱、粘虫等
2、重点站基本条件:重点站的监测人员必须稳定在3个以上,群众测报点健全,大县5个、小县3个,技术力量强,完成任务好,测报制度健全,有较强的区域代表性
二、重点站管理1、重点站现有行政、业务隶属关系不变
主要在当地农业植保部门领导下开展病虫测报工作,但要求发挥区域测报站的骨干作用
2、重点站的专业测报人员要逐步达到3-5个,并具有省级测报员资格证书
人员确定后,不得任意变动,以保持测报队伍的相对稳定
3、省站每年为重点站提供一定的监测经费,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