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开发区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一、工作目标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教育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全省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闽教安精神,强化学生和校车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校车道路交通安全事故,保障师生交通安全,制定如下整治工作方案:通过专项整治,校车、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责任落实、管理规范;校园周边交通安全设施更加完善,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道路交通隐患得到排查整治;校车驾驶人、师生和家长的道路交通法制和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的车辆搭载学生的违法行为得到遏制
二、组织领导开发区管委会、驻片民警、小学幼儿园成立校车和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督导检查、考核验收和信息通报
具体人员如下:组长:(开发区主任)常务副组长:(党工委副书记)副组长:(副主任)副主任)成员:(安办主任)(驻片民警))三、工作重点1、全面深入排查,建立健全档案认真按照闽教安"2011"6号和闽预防办"2011"2号文件要求,对全区所有学校校车及其它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和驾驶人、校园周边道路状况、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包括秩序乱点、堵点及事故易发点)等情况,以及学校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第1页共3页停车泊位施划和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等进行全面摸底排查,逐校建立计算机管理档案,实行一校一档,一车一档管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基础实、台帐全
学校要通过老师、学生及其家长等发放《XX省中小学生幼儿园学生上下学乘车情况登记表》,对校车和集中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以及校车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情况进行调查、分类汇总并报送市教育局、镇交警中队、中心校备案核查
2、加强重点管控,狠抓秩序整治开发区安办要科学调配,会同驻片民警,结合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整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