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代表大会召开工作方案筹备和召开二级教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二级教代会”)的工作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由学院党、政、工共同组织,并得到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委员会的指导下进行的
为便于开展工作,成立由党、政、工参加的筹备小组,具体组织实施
二级教代会的筹备和召开,基本分三个阶段,即准备阶段、会议阶段、会后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的程序和内容一、制定召开教代会方案按《河北大学二级学院教职工代表大会实施办法》的要求,在学院党、政、工充分调查,认真研究,共同协商的基础上,制定召开本次教代会方案,并呈报学校党委分管领导、教代会执委会和工会
方案的内容:1
大会的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2
大会的主要议程;3
教职工代表的组成、名额及产生办法;4
大会主席团的组成及名额;5
教代会专门工作小组的设置、成员人数及产生办法;6
大会会期及召开的日期;7
二、选举教职工代表1
教职工代表的组成
二级教代会的代表是以出席学校教代会代表为基础,根据本学院教职工人数,增选一部分学院教代会的代表(注:学校教代会的代表,同时是学院教代会的代表;而增选的一部分代表只作为学院教代会的代表)
学院党、政、工主要负责人应是学院教代会代表
教职工代表总人数(含学校教代会代表)按下列比例产生:教职工在50—100人,按40—35%的比例选举代表;教职工在101—200人,按35—25%的比例选举产生;第1页共7页教职工在200人以上,按25—20%的比例选举产生;教职工不足50人,一般召开全体教职工参加的教职工大会
教职工代表的产生办法:(1)教职工代表以系、教研室或科室为单位、由教职工直接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可由出席校教代会的教职工代表或工会小组组长主持进行
(2)根据各系、教研室或科室的教职工人数分配代表名额(代表名额应含出席校教代会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