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市汾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修复与保护工程方案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法规分类>法律法规>地方法规>XX省>XX市【法规名称】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颁布部门】XX市人民政府【颁布日期】2006-08-25【是否有效】有效【批准部门】【失效日期】【法规文号】九府发〔2006〕25号【实施日期】2006-08-25【效力级别】规范性文件【批准日期】【全文】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发〔2006〕2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为保护修河水资源环境,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现将《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六年八月二十五日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保护修河水资源环境,促进全市社会经济第1页共13页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现结合全市及沿修河流域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XX省修河源省级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工作
全面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严格执行资源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坚持污染防治与生态保护并重的方针,坚持原生态追求,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围绕建设美丽、富裕、和谐、强盛的社会主义新九江的目标,认真落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修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决定》,以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切实加强修河流域的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工作
积极发展生态产业和实施各项生态工程,促进修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