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人事局盐城市国土资源局盐人通[2010]35号关于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市及省属驻盐各有关单位:根据省人社厅、国土资源厅《关于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0]31号)的有关精神,现将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组织分工(一)2010年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市人事局和市国土局共同负责
具体考务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教材征订和培训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
(二)各县(市、区)人事局负责本地报考人员相关证件验证工作和初审,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由市人事局、国土资源局共同负责
报名工作由市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二、时间安排及考点设置(一)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10年6月19、20日(星期六、日)两天
(二)2010年度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拟在我市设立考点
考试的具体地点可从准考证上获知
三、考试科目、答题方式及成绩管理(一)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设《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4个科目
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含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3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二)应考人员应考时应携带黑色墨水笔、2B铅笔、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函数计算器等文具,其他物品应统一放置考场指定处
“严禁携带资料及手机等通讯工具入座,违者按一般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考试开始后,如使用手机(开机状态)的,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考试时将严格检查
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用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三)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
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符合免试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