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朝工商发〔2011〕19号转发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工商局:现将《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四日〇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文件辽工商发〔2011〕16号关于印发《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市、绥中县工商行政管理局:现将《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一年二月十五日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建设的实施意见实施“十二五”规划和新“三定”,工商行政管理改革和发展面临新的形势和任务
当前,辽宁正逢全面振兴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面对“十二五”规划确立的科学、创新、和谐发展的主题和实现老工业基地全面振兴的奋斗目标,全省工商系统的使命日显突出,工作任重道远
基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特别是工商所(含工商所建制的分局,下同),是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能的基层单位,是服务发展、市场监管和执法维权的主力和前沿
经历“两费”停收、新的“三定”之后,基层局所基本实现了职能转型,职责事权清晰,机构设置合理,保障体系完善
基层工商必须适应新的形势、新的任务,不断强化基层建设,努力提高履职能力,更好地发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的积极作用
进一步加强基层建设,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对于保障“四大体系”建设和“三深入两服务”促振兴活动,促进工商履职到位,更好服务科学发展具有全局性的重要意义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部署和辽宁发展的实际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新形势下的基层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基层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