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118-220
06-1999福利费管理标准1999-10-10发布1999-11-10实施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前言为适应不断改革发展的企业工作要求,更好的规范岗位工作,提高企业管理标准,根据山东临沂发电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的要求,结合本岗位工作实际情况,对原临沂发电厂企业标准Q/118-220
06-94《标准化专责人工作标准》进行了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Q/118-220
本标准由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由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管理办公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
本标准起草人:袁堂新修订:袁堂新审核:审定:审批:本标准于1994年12月10日首次发布
1999年10月10日首次修订
本标准由山东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计财部负责解释
临沂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Q/118—220
06—1999标准化管理专责人工作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福利费来源使用管理程序、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我公司职工福利费的管理
2引用标准《企业会计标准》《企业财务标准》3管理职能3
1在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财务部门是职工福利费的主管部门,对职工福利费实行归口计划管理,节约开支,正确使用
2对职工福利费的使用,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违反财经纪律行为,有全拒绝报销,并向分管副总经理汇报
3有及时足额计体提职工福利费
4负责职工福利费报销凭证的审核、报销、记帐、会计报表填制
5制定职工福利费承包方案并组织实施
6负责对用于购置福利性固定资产的增资核算
7负责对福利费支出办理社会集团购买力批准手续
8协调关系人事部门、卫生部门等有关部门是使用职工福利费的执行单位,负有以下职责
1人事部门负责掌握职工福利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