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第三批“双居”工程实施方案XX县区开展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居”工程示范点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XX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开展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双居”工程示范点活动的通知》精神,落实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以现居住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统筹管理,服务均等,信息共享,区域协作,双向考核新机制,全面提升我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水平,现决定在全县开展创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居住地管理,居民化服务工程(简称“双居”工程)示范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口计生委关于切实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本着流动人口“公平对等、搞好服务、合理引导、优质服务,不断提高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开创全县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新局面
二、创建“双居”工程示范点的标准(一)保障标准(1)政府能够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纳入本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本行政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1制,与相关部门签订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书
(2)公安、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工商等相关部门结合本部门工作职责,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纳入相关工作制度,建立流动人口部门联系会议制度,定期通报在工作中了解到的流动人口婚姻、孕情、婚育证明办理等计划生育信息
互相协调配合,联合开展督查或专项清理工作
(3)各级人口计生委实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明确部门内各业务机构及直属事业单位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并落到实处
(4)各级按照与户籍人口人均计划生育经费同等投入水平,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流动人第1页共5页口计划生育工作经费开支
(5)县级示范点计划生育部门设立专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机构和人员;乡(镇、街道)、村(居)根据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专(兼)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