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成都七中岗位任职条件依照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制定,设定的各个岗位分为基本条件和具体条件
(一)、适用范围本《岗位任职条件》适用于成都七中的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技能岗位的所有类别
(二)、各岗位任职基本条件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3、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4、适应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5、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积极主动;6、学历依照各岗位的学历要求
(三)、新参加工作人员任职条件:参加工作人员见习、试用期满后,管理人员按照《实施意见》规定确定相应的岗位等级;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岗位条件要求确定岗位等级;工勤技能人员通过初级工技术等级考核后,可确定为工勤技能技术工五级岗位
(四)、管理岗位任职条件管理岗位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其中,六级以上职员岗位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新招聘参加工作的管理人员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1、管理岗位五级职员任职条件(岗位数量:2个)①须在六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2年以上;②符合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本职工作,负责学校全面工作,能模范地履行岗位职责,服务意识强;④从事学校领导管理工作,熟悉与岗位相关的政策法规,能有效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开拓进取精神;⑤对教育事业的发展进步有较大贡献;⑥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在本职岗位上无重大责任事故
2、管理岗位六级职员任职条件(岗位数量:5个)①须在七级职员岗位上任职满3年以上;②符合岗位的基本任职条件;③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事业心和责任感强,有良好的职业道德;④熟悉学校各个环节的工作内容和程序,具备一定的管理知识和经验;⑤熟悉与岗位相关的政策法规,能有效地、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良好的工作作风和开拓进取精神;⑥身体健康,精力充沛,在本职岗位上无重大责任事故;⑦近五年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