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MJ07-025磁性材料及扬声器产品质量国家免检申报细则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产品质量监督司二〇〇七年四月一
1为服务和指导磁性材料及扬声器产品生产企业做好2007年产品质量免检申报工作,进一步促进免检工作的规范、透明和高效,根据《产品质量免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第9号第2页共18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18页令)、《关于开展2007年度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的通知》(国质检监【2007】180号)以及《产品质量国家免检工作规范》(国质检监【2007】176号)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加工磁性材料及扬声器产品、2007年申报产品质量国家免检资格的生产企业,适用本细则
申报产品范围2
1本细则适用于磁性材料及扬声器产品,包含的产品品种:符合GB/T2521-1996的金属类、合金类、磁性氧化物类、磁性元器类以及冷轧晶粒取向钢带、无取向磁性钢带
企业自行填报规格型号
申报条件根据《产品质量免于监督检查管理办法》(总局第9号令)的有关规定,申报企业必须符合以下7项条件:3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企业稳定生产两年以上,产品质量持续稳定合格
3具备完善的产品质量保证体系
4近年来在国家或省级以上连续三次以上监督检查合格
5企业规模位于行业前列,年产值达到10亿元以上
6产品执行标准达到或严于国家标准;无国家标准的,应达到或严于行业标准
7企业及产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要求,符合国家节能、环保等有关要求
四.申报材料4
1为规范申报行为,减轻企业负担,国家质检总局制定统一的《产品质量国家免检企业申报书》(见附件)
该申报书作为企业申报产品质量国家免检资格和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受理、审查的唯一有效文件,涉及企业免检资格的有关事项均第3页共18页第2页共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