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信计生工作方案甘州区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实施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省人口委、省计生协《关于进一步推进诚信计生工作的通知》精神,进一步促进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在全区构建“政府诚信、群众守信、村民互信”的诚信计生工作机制,推进建设法治政府,切实维护广大计划生育家庭的合法权利,夯实人口计生基层基础,全面提升我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水平,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全面开展诚信计生工作,特制订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群众和家庭为中心,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改革创新基层服务管理机制,强化诚信道德,强化服务意识,强化制度建设,深化基层群众自治,增强社会自治功能,实现行政管理与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实现人口计生工作的重心下移和工作思路方法的根本转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保持低生育水平稳定,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二、目的意义诚信计生工作是新时期转变人口计生工作思路和机制,突破工作难点的有效途径,是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和自我监督,发展基层民主的重要载体,有利于夯实群众基础,改善政风民风,促进社会和谐,统筹解决人口问题。“诚信计生”工作是计划生育基层群众自治的深化,是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升华,是阳光计生行动的拓展。全面推进诚信计生工作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推进人口计生基层群众自治和综合改革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三、目标任务通过开展诚信计生,建立“双向承诺、合同管理、民主监督、互为守信”的工作模式,实现“四个强化、四个提高”,即:强化人口计生法律法规落实,提高符合政策生育率;强化奖励优惠政策落实,提高群众满意程度;强化民主监督,提高第1页共8页依法行政水平;强化村级组织作用发挥,提高群众自治能力。力争2012年,全区100%的村(居)达到“四有”(有诚信计生小组、有村规民约、有诚信计生协议、有诚信计生规章制度),育龄群众普遍参与诚信计生。四、工作内容(一)实行合同管理,完善各项制度。通过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制定《诚信计生协议书》和《诚信计生组织保障制度》、《诚信计生政务公开制度》、《诚信计生奖励惩罚制度》、《诚信计生民主监督制度》、《诚信计生效果评估制度》等制度,完善《计划生育基层群众组织章程》和《村规民约》。乡镇(街道)委托村(居)民委员会与诚信计生小组全体成员签订《诚信计生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违约责任、协议争议的解决办法及协议的有效期限。乡镇(街道)或村(居)民委员会围绕落实人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向群众作出公开承诺;育龄群众结合自身实际,向所在村(居)民委员会做出履行计划生育义务的承诺。(二)坚持政府诚信,落实群众守信。政府严格依法行政,群众承诺守信,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政府承诺兑现的主要内容是:为育龄夫妇提供计划生育政策法规、优生优育、避孕节育、生殖保健等计划生育知识宣传,免费提供宣传材料;依法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有关手续提供相关服务;村(居)委会协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兑现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为计生“两户”落实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特别扶助、子女升学加分等奖励优惠政策;免费开展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和生殖健康检查服务,定期为已婚育龄妇女免费开展集环检、孕检服务;落实计划生育免费避孕节育等技术服务;提供“生育关怀”服务;在家庭发展致富项目方面,免费提供技术咨询、新技术推广、农产品代销联系等服务。增强参加诚信计生小组并遵守合约的计划生育家庭保障能力和发展能力。第2页共8页育龄夫妇承诺兑现的主要内容是。响应党和国家号召,自觉实行计划生育,遵守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村规民约和本协议中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主动接受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符合政策生育的育龄夫妇,要按规定申请办理《生育保健服务证》,怀孕后不做非医学需要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小组家庭成员有结婚、怀孕、生育等人口变动情况的,本人要在15日内向村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