肃北县旅游节期间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祁永林)青岗镇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食品药品的安全监管,有效预防和及时控制食品药品在生产、运输、贮存、销售和使用等环节中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减少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危害,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适用于下列情况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一)特别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Ⅰ级)1、事故危害特别严重,对其他地区造成严重威胁并有进一步扩散趋势的;2、超出镇政府处置能力水平的;3、发生跨地区、跨乡镇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造成特别严重社会影响的;4、镇政府认为需要由上级政府或有关部门负责处置的
(二)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Ⅱ级)1、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镇内2个以上行政村的;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并出现死亡病例的;3、造成3例以上死亡病例的;4、镇政府确认的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三)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Ⅲ级)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我镇区域内2个以上行政村,给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2、造成伤害人数超过100人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1—3、镇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四)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Ⅳ级)第1页共7页1、事故影响范围涉及我镇行政区域内2个以上行政村,给大众饮食、用药安全带来严重危害;2、造成伤害人数在30人-50人,无发现死亡病例的;3、镇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第三条食品药品重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坚持统一领导、分工负责、条块结合、统一指挥、属地管理的原则,建立反应及时、措施果断、系统联动的食品药品突发安全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体系
第四条本预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XX省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