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教育中心人事制度(一)、员工招聘及入职管理说明第一条目的1、增强公司招聘工作计划性,及时、有效地满足公司因业务发展带来的人事需求
2、规范招聘流程,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职业化程度,保证公司招聘到优秀人才
第二条原则1、公正与公开原则
招聘信息、流程公开,招聘人员应客观、公正地考核应聘人员以及创造平等竞争的环境
2、回避原则
招聘人员与应聘者属朋友、亲属等关系时,应主动回避面试
第三条招聘申请用人部门根据人员需求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报大区人事进行审核,核定编制以内的人员需求由大区人事直接实施招聘,超出编制的招聘申请由大区人事呈报大区校区审批
大区人事依据审批后的“人员需求申请表”,由各部门配合,组织实施招聘工作
第四条招聘实施1
各校区根据实际业务需求和规定岗位人员数量,提出正式的员工需求申请
填写《人员需求申请表》,交大区大区人事审批
招聘实行隔级审查制,即标准校长负责确认本校区内主任级(不含)以下人员的招聘录用;大区校长负责确认标准校区主任级以上人员的招聘录用;校准校长的招聘由大区校长推荐,由管理副总裁确定最终的录用;大区校长的录用由总裁确定
对于核定编制以外的招聘申请由大区人事进入审核流程,经批准后实施招聘,若申请未被签批,大区人事将不予以实施招聘
大区人事统一负责应聘资料的收集、整理及通知初选初试人员
应聘者接受大区人事统一面试,需填写《人员应聘表》,并提交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户口簿(首页)及本人户口卡◆学历证书(证明)◆相应资格证书(证明)◆健康体检证明大区人事将面试合格人员推荐至提出相应招聘需求的校区或部门进行专业复试,此项复试由相应岗位负责人具体实施,复试合格由校长或部门负责人在《应聘人员评估表》签属意见并签字交应聘者返回大区大区人事,由大区人事根据所招聘的岗位,按隔级审查制安排相应主管领导进行三试
复试不合格人员由复试实施人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