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镇发〔2010〕101号中共关索镇委员会关索镇人民政府二O一0年森林火灾扑救应急预案一、总则(一)编制目的和依据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及森林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国家处置重特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贵州省森林条例》、《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的通知》(黔府发[2004]25号)、《贵州省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关岭自治县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上级精神,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安全防范
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危害,并保障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
2、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建立健全森林火灾防范体系、信息报告体系、科学决策体系、应急处置体系和恢复重建体系
3、属地管辖、先期处置
发生森林火灾,按照行政区域管辖范围,由当地村委会负责先期组织扑救处理
4、分级响应、分级负责
根据森林火灾的严重性、可控性、所需动用的资源、影响范围等因素,分级设定和启动应急预案,明确责任人及其指挥权限
5、快速反应,及时有效
及时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险、火情状况,建立健全精简、统一、高效的组织领导和指挥体系,强化应急响应机制,确保森林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三)适用范围镇境内发生和可能发生一般级别以上森林火灾,适用本预案
二、组织指挥体系职责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1、关索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是在镇党委、政府领导下,应对全镇森林火灾的领导机构
按照属地管辖、先期处置、分级响应、分级负责的原则,村级以上护林防火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森林火灾处置工作
2、镇护林防火指挥长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书记邹德美同志担任,副指挥长由镇人民政府副镇长王大海、镇人民政府副镇长、镇武装部部长李超、镇政法委书记彭仕荣同志担任,成员由镇派出所、林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