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制中央所属科技型企业布局和结构调整调研报告第一部分:背景1998年,随着新一届政府机构改革的推进以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和管理的直属企业脱钩的有关要求,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脱钩工作全面推开
与此同时,原归属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管理的科研院所的管理体制改革也提到了议事日程,1999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科技部等有关部门关于国家经贸委管理的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管理体制改革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18号),国内贸易局等10个国家局所属科研机构共242家,全部进行转制,或进入企业集团、或划归地方、或转制为中介机构,其中转制为企业并划归当时的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直接管理的科研机构共有11家,他们是: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机械科学研究院、中国农业机械化科学研究院、钢铁研究总院、长沙矿冶研究院、冶金自动化设计研究院、沈阳化工研究院、中国纺织科学研究院、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北京有色金属研究总院、北京矿冶研究总院
2000年这些单位陆续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由事业单位直接变更注册为企业
2000年第二批信息产业部等六个部委下属134家科研机构进行转制,其中转制为企业并划归中共中央企业工作委员会管理的有5家,他们是: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邮电科学研究院(大唐电信集团)、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上海医药工业研究院、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以上共计16家转制为企业的科研机构(科技型企业),在国资委成立后,根据国务院的授权,17家科技型企业全部转由国资委负责监管,成为目前国资监管的180余家中央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按照党的十六大以及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布局需要进一步调整,以适应形势发展的需要
为了更好的发挥转制科技企业的作用,同时,对科技型企业的布局和结构调整提供一些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在国资委规划局直接指导下,在16家科技型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