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2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22页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江苏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苏地税发[2009]72号)等有关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以下简称清算鉴证)业务
第三条纳入税务机关行政监管并通过年检的税务师事务所,准予从事清算鉴证业务
税务师事务所从事清算鉴证业务应遵守本第2页共22页第1页共2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2页共22页规范
第四条税务师事务所可以接受税务机关、纳税人或其他组织的清算鉴证委托
第二章清算条件第五条税务师事务所承接的清算鉴证项目,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一)房地产开发项目全部竣工、完成销售的;(二)整体转让未竣工决算房地产开发项目的;(三)直接转让土地使用权的;(四)已竣工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已转让的房地产建筑面积占整个项目可售建筑面积的比例在85%以上,或该比例虽未超过85%,但剩余的可售建筑面积已经出租或自用的;(五)取得销售(预售)许可证满三年仍未销售完毕的;(六)纳税人申请注销税务登记但未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手续的;(七)各省辖市地方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需要清算的情形
第3页共22页第2页共22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3页共22页第六条税务师事务所应对委托清算项目是否符合清算条件实施审核,包括:(一)获取清算项目销售进度、销售许可证,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