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承德市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为切实加强尾矿库安全隐患治理,大力改善尾矿库安全生产条件,提高尾矿库安全生产水平和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根据《河北省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市政府决定自2012年11月至2014年6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尾矿库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整治范围和目标对全市所有尾矿库(已批待建、在建、在用、停用、应闭库、已闭库和再利用)进行综合整治,规范项目建设手续,消除运行安全隐患,推进实施依规闭库,消除“头顶库”安全威胁,坚决杜绝尾矿库发生各类事故
通过整治,使全市尾矿库安全生产形势得到根本好转
二、整治内容和标准(一)对32座已批待建和88座在建(含试运行)的尾矿库进行准入核查(见附表1),严格检查审批(备案)手续和工程建设质量,整治后要达到依法合规建设,即:核准(备-2-案)、用地、安全、环保手续齐全;设计、施工和监理等单位资质符合要求,施工进度和工程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审批意见和建议全部落实到位;试运行经安监部门批准,试运行期限和现场符合要求
(二)对185座在用的尾矿库进行巩固提高(见附表2),深入开展设计宣贯、班组建设和安全标准化建设,整治后持续规范运行,即:尾矿库现场管理和技术管理到位;排洪构筑物检查、排水盖板封堵、浸润线测量、库区水位控制、实测填图备案、定期巡回检查、冬季放矿筑坝和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执行到位;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以上;包库领导落实到位;服务期满前一年启动闭库程序
(三)对74座整改后还要继续使用的尾矿库进行治理整改(见附表3),通过实施初期坝加固加高,降低堆积坝坡比,完善防洪、排水设施等工程措施,整改后要达到正常库标准,即:坝体稳定,浸润线埋深符合设计要求;排洪设施畅通、可靠;监测、监控设施齐全、有效;干滩长度和调洪-3-库容满足设计要求;库区及周边山体地质灾害隐患治理到位;整改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