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工业大学机械学院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书项目编号:SGD2010027沈阳工业大学资产与设备处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八日为执行“沈阳工业大学机械学院设备采购项目”,沈阳工业大学诚邀有关公司、厂7商(代表处)进行竞争性谈判,为这一采购项目提供产品及相关服务。一、谈判程序1.2010年11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在沈阳工业大学行政楼(沈阳市铁西区经济技术开发区111号)317室,沈阳工业大学竞争性谈判采购小组(以下简称谈判小组)与受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受邀供应商应准备五份(一正四副)采购项目的相关技术资料、报价等信息提供给谈判小组;2.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情况确定成交供应商;3.沈阳工业大学资产与设备处在谈判结束三日内通知供应商是否成交,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三日内准备好合同内容到沈阳工业大学后勤与资产管理处签订合同,否则按放弃处理。4.受邀供应商未解事宜请致电沈阳工业大学后勤与资产管理处。联系人:邓金鹏电话:024-25496068二、谈判内容1.仪器设备质量;2.售后服务;3.供货进度;4.优惠政策和措施;5.能证明供应商承担此项合同的能力和资格的证明材料;6.报价。三、供应商须知1.合格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应当具备的条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生产厂家需出具生产资格证明资料,经销商参与竞争的需出具生产厂家的正式唯一授权书;(3)报价供应商应针对本邀请书的仪器设备相关技术参数,进行点对点应答,标记出偏离程度;(4)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2000元,报价供应商在投标前缴纳(现金);中标后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2.项目内容详见附件一。3.产品及伴随服务供应商除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产品及服务外,还应提供下列服务:货物的运输、沈阳工业大学资产与设备处物资供应科制2现场安装、调试、试运行;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工具;在质量保证期内对所交货物提供维修、保养等;并就货物的安装、维护等对采购单位人员进行必要的培训。以上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报价中,不单独进行支付。4.谈判费用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编写、提交报价文件有关的费用。采购单位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5、采购代理服务费(1)沈阳工业大学后勤与资产管理处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为成交总金额的1%。(2)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成交通知后三日内,将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次性付清。(3)采购代理服务费不得在报价中单列。6.采购单位授予合同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利采购单位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对“项目内容”中规定的产品数量和服务予以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做任何改变。7.付款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成交供应商应按双方签定的合同规定交货,设备安装调试完成、整体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九十五(95%)的合同款,余款百分之五(5%)转为质量保证金,设备无质量问题12个月后一次性结清。8.交货方式送货地点:沈阳工业大学指定地点。供货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供货。乙方未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向甲方交货时,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货物价款总值的百分之(一)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但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百分之(十),但因甲方原因履约延误除外。乙方支付逾期交货违约金并不免除乙方交货的责任。9.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1)提供12个月以上的产品免费上门质保期;(2)若产品或部件出现故障,维修响应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3)提供长期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4)投标商能够提供全程的安装、维护、售后、巡检等技术支持工作。(5)提交所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的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等。一套完整的上述资料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送。(6)应提供二十四(24)小时热线服务。在质保期内,设备报修后,维修人员必须迅速到达现场,并排除故障,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