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民主评议实施方案区政协民主评议政府部门工作的实施方案根据区政协年度工作计划,决定于8、9月份组织对区政府主管民政、旅游工作的部门(即区民政局、旅游局)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具体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团结民主主题,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广泛发动政协委员和社会力量,通过对被评议单位进行客观公正的民主评议,肯定工作成绩,找出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达到进一步推动政府部门工作,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目的
二、评议内容此次民主评议的内容主要是
近两年来完成工作任务、履行职能、领导班子和队伍建设、依法行政、为民服务和行风软环境建设等情况
三、评议方式由区政协常委会根据评议对象组成两个专题调研组(名单附后)开展具体专题调研
调研工作结束后,在区政协八届二十次常委会议进行集中评议,邀请区政府领导和有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到会听取评议意见
会议将根据调研情况由两个专题调研组作重点发言,区政协常委、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代表自由发言,区政协常委会根据评议情况作出评议结论
四、时间安排(一)准备阶段(8月上旬):制订工作方案,了解被评议部门-1-的有关情况,为调查研究做好准备
(二)调研阶段(8月中、下旬)
听取被评议单位的工作情况通报,开展以会议、座谈、专访、问卷、视察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政协委员和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对调研情况进行综合整理,形成调研报告和初步评议意见
(三)评议阶段(9月上旬)
召开区政协八届二十次常第1页共3页委会议进行民主评议,形成政协民主评议综合意见,报送区委、区政府
将评议结果通报被评议单位,提出加强和改进工作意见
(四)总结阶段(9月中旬)
集中评议结束后,被评议单位根据区政协常委会议提出的评议意见和整改建议,制定整改措施,认真进行整改
区政协将适时组织“回头看”活动,对被评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五、工作要求(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