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基金风险应急处置预案银行突发性支付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范、及时控制和化解xx银行突发性支付风险,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深化xx银行改革方式试点方案的通知》(国发〔20xx〕xx号)精神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xx银行突发性支付风险是指xx银行突然发生的非正常大量提取存款,进而出现支付困难的情况
第三条处置xx银行突发性支付风险遵循如下原则:(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沙洋xx银行突发性支付风险应急处置工作由县政府统一领导,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筹划落实各项防范化解风险措施,相互协调,共同控制和化解风险,做到责任明确,依法处置
(二)及早预警,及时处置
对突发性支付风险做到早发现、早报告,并釆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和化解,防止风险的扩散和蔓延
(三)防化结合,重在防范
银行业监管部门应加强对风险的监测,督促xx银行在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依法合规稳健经营,努力改善经营状况的同时,进一步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增强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的能力
第二章应急处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沙洋政府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的沙洋xx银行突发性支付风险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一组织和领导xx银行突发性支付风险的应急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包括:人民银行沙洋支行、县银监部门、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信用联社)、县财政局、县农业局、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国税局、县地税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人行,由县人行主要负责同志任主任,县银监部门、信用联社主要负责同志任办公室副主任
办公室的主要职责是
具体负责组织辖区内xx银行突发性第1页共9页支付风险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第五条xx银行突发性支付风险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作为xx银行突发性支付风险的应急处置机构,一旦辖区内xx银行发生突发性支付风险,立即启动风险处置预案,并按照规定程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