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算管理制度为规范合同结算管理,确保结算的及时、公平、准确,及时反映项目实际成本,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一)所有设计类合同结算、工程类合同结算(包含建安工程、装饰工程、材料设备采购、环境配套工程、智能化工程及非政府性收费的区内管网设备工程),均需执行本管理制度,同时上报集团运营中心审核
(二)所有合同结算时必须遵循原合同约定的结算原则,严禁出现与结算原则违背的现象
(三)所有结算均需逐级审批签字后方能生效,结算金额需公司运营部及时反映到合同台帐及动态成本中
(四)工程类结算(或工程类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原则上由项目公司完成,若项目公司需要委托咨询公司完成的,项目公司要提出申请,说明原因,报集团运营中心审批
(五)所有需要结算外审的委托,由集团运营中心统一组织实施
第二条职责(一)项目公司1、合同主办部门负责汇总并确认合同结算资料,确保结算资料的真实准确;2、运营部负责编制公司合同结算月度计划,报送集团运营中心成本管理部登记备案;3、运营部负责审核结算资料、确定结算价款,并对结算数据及结算价款的准确性负责;(二)集团运营中心1、集团运营中心负责审核公司结算是否执行本管理规定;并对结算中的价款、结算资料进行审核,对结算结果有询问权
对于工程量计算误差超过1
5%,材料、设备及取费标准高于市场平均水平的结算,有权要求项目公司重新结算,并以此作为对各专业预算工程师的考核依据
2、结算审核过程中,发现弄虚作假、损害集团利益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三条工作程序(一)项目公司1、合同履行完毕并验收合格后,合同主办部门向承包单位发放结算通知书;第1页共11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1页2、承包单位收到通知后在约定时间内向主办部门提报竣工结算书及相关结算资料;主办部门将以下相关资料汇总后,填报结算申请单:(1)合同工期的完成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