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镇三定方案“三定”方案按照机编"2009"1号《关于做好机构改革前期准备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我局认真做好“三定”方案的草拟工作,现将本单位“三定”方案拟定如下:一、主要职能(一)根据扎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制定扎区民政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和指导实施。(二)负责基层政权建设,按照《城市居委会组织法》的规定,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搞好居委会的整顿、换届和街道干部培训等工作。(三)负责扎区的社区建设工作。(四)负责行政区划勘界和地名管理工作。(五)组织协调扎区“双拥”工作,负责伤残军人、烈士家属和现役军人家属优抚工作,做好复员转业退伍军人和军队离退休干部的接收安置工作。(六)负责民政事业费和社会救济金的管理,做好扎区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社会救灾救济、扶贫、临时救助工作。(七)负责殡葬改革、婚姻登记的指导、监督与管理。(八)协助市民政局做好社团登记的日常工作,负责做好老龄委员会的日常工作。(九)管理扎区的敬老福利、社区服务等有关社会福利工作。(十)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事项。二、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核定行政编5人,其中领导职数2人。第1页共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