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页共15页编号:时间:2021年x月x日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页码:第1页共15页·综合2010年第6期(下)———来自沪市上市公司的经验数据股权结构与环境信息披露的实证研究舒岳(丽水职业技术学院浙江丽水323000)摘要:股权分置改革以后股权结构的变化,能否对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有所影响
本文以我国沪市上市公司为例,对股权结构和环境信息披露之间关系进行了实证研究
结果发现,环境信息披露水平与股权集中度显著正相关,机构持股、高管持股比例与环境信息披露水平关系不显著
说明必须创造制度条件,才能使机构投资、高管持股对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发挥作用
关键词:股权集中度机构投资者高管持股比例环境信息披露作者简介:舒岳(1968-),男,江苏兴化人,丽水职业技术学院讲师一、引言企业既是社会财富的直接创造者,也是环境污染的主要制造者,社会经济能否可持续发展,关键在于企业在创造社会财富的同时,能否有效地控制环境污染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的最大化
所以,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将越来越多地与环境问题相联系,企业的环境保护问题将越来越受到社会公众、企业财务信息使用者的关注,这就要求企业必须更多地披露环境信息特别是环境会计信息,使社会公众、企业财务信息使用者能够据此对企业可持续发展经营、管理当局的经营业绩作出评价,同时也为投资者和债权人作出投资、信贷等决策提供重要信息
随着我国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和WTO的加入,我国企业也将面临着日益强烈的环境信息需求
但目前我国环境会计信息披露主要是政府强制性披露,不少企业对环境会计信息只是在法规的要求下做出有选择的、有限的披露,存在避重就轻现象
随着机构投资者的发展,社会公众、投资者、债权人和政府自然会关心拥有资金优势、技术和人才优势的机构投资者在发展壮大的同时,能否对上市公司的环境信息披露水平的提高有所影响
在股权分置改革以后,作为